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2025年将紧紧围绕国家“稳粮保供、优结构、提效益”的总体目标,把粮食增产的重点聚焦于单产提升和品质改善,持续完善符合我旗农业生产特点的轮作体系,为筑牢国家粮食安全根基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实保障。现按《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耕地轮作工作实施方案>》(内农牧种植发〔2025〕311号文件),以及呼伦贝尔市农牧局《关于印发2025年呼伦贝尔市耕地轮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呼农牧办发〔2025〕106号)文件,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当前与长远、协调生产与生态、兼顾用地与养地,突出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大面积单产提升、粮油高质量发展,聚焦重点作物、明确重点区域、完善技术路径,进一步优化耕地轮作制度,稳定粮食播种面积,重点巩固大豆扩种成果。2025年我旗耕地轮作重点支持大豆生产,保障大豆种植面积保持稳定。
二、重点任务和技术路径
按照巩固大豆油料扩种成果的总要求,聚焦稳定大豆面积,确保完成大豆生产任务,推广“一主多辅”轮作技术模式,以玉米与大豆轮作为主,小麦、杂粮、薯类、经济作物与大豆轮作为辅(其他豆类作物与大豆进行轮作不纳入补贴),确保符合2024年种植玉米(其它)-2025年种植大豆;2023年种植玉米(其它)-2024年种植大豆-2025年种植大豆的轮作地块全覆盖。符合条件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纳入补助范围,并结合实际支持特色作物适度发展。
三、主要工作
(一)统计补贴面积。各乡镇在作物出苗后要立即对符合2024年种植玉米(其它)-2025年种植大豆;2023年种植玉米(其它)-2024年种植大豆-2025年种植大豆的轮作地块进行面积统计、核查、上报工作,于7月15日前将符合轮作模式的补贴面积以正式文件上报至旗农牧科技局。
(二)开展技术服务。旗农牧科技局成立技术指导组,组织技术骨干力量分区域分作物的开展耕地轮作技术指导,在关键农时季节深入主产区开展巡回技术指导和培训,提高技术到位率。指导承担任务地区的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掌握技术要领,做好机具改装配套,满足生产实际需要。
(三)落实项目管理。要层层压实责任,承担任务的乡镇与承担任务的农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订协议书(一式三份,旗、乡、农户各保留一份),明确实施面积、补贴资金、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特别是明确经营者、地块、面积、轮作模式、补助方式和金额,明确上下茬口作物,特别是下茬作物须为目标作物。协议文本由旗农牧科技局和乡镇、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分别存档备查,协议一年一签。各级设立举报电话,村委会要进行公开公示,确保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旗农牧科技局举报电话0470******61。在春播结束出苗后,经乡、村两级核查、公示确认后尽快将资金发放到位。完善日常管理,以旗农牧科技局和乡镇为单位,分别建立工作台账、补贴对象名录,全过程建档立案,便于项目监管。加强抽查核验,结合项目实施进度,适时组织开展抽查,抽查项目户比例不低于3%(尽可能实现项目乡镇全覆盖),重点核查补贴面积、资金发放、种植作物、上下茬口、台账管理等方面,确保项目发挥实效。乡镇于8月15日前报送轮作验收报告,附公示结果证明材料和协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任务乡镇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在工作部署、推进实施上动真格、出实招,配套工作经费,推进轮作任务落实落地,推动轮作工作有效开展、取得实效。
(二)强化绩效管理。旗农科局和财政局对耕地轮作开展督促指导,加强过程管理,推动政策资金落地见效。确保任务落实,各乡镇要迅速将任务落实到村到户到田,与实施主体签订任务承担协议并及时公示。旗财政局要确保资金到位,按照规定及时足额拨付补助资金,通过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项目管理平台,及时填报实施进度和资金管理有关情况。
(三)强化宣传总结。加强村居公示,在村民间加强宣传力度,宣传耕地轮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引导各乡镇、村关注支持耕地轮作工作。于2025年11月1日前将本乡镇主要做法、取得成效、工作建议等情况,形成工作总结以正式文件形式报旗农牧科技局,同时将辖区内补助对象、补助面积和补助地块位置等信息的公示表、公示照片和公示结果以及核查台账随正式文件一同报送至旗农牧科技局。任务落实、信息调度、总结报送等情况将作为后续项目安排的依据。
附件:1.耕地轮作协议模板
2.鄂伦春自治旗2025年耕地轮作技术指导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