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鄂市监综食处罚[2025]10号
鄂伦春自治旗甘河镇刘发涉嫌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经营散白酒活动案
刘发
无
刘*
构成了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经营散白酒活动的违法事实
1.没收违法所得
2.罚款
3.没收非法财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罚款.
主动履行;15日
鄂伦春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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