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教育实践活动
索引号: 11152127011613339E/202507-00010 组配分类: 教育实践活动
发布机构: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鄂伦春自治旗教体局关于暑假期间校外培训致家长的一封信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7-18 发布日期: 2025-07-18
鄂伦春自治旗教体局关于暑假期间校外培训致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5-07-18 16:17 来源: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暑假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切实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让孩子们度过一个愉快充实、温馨祥和的假期,鄂伦春自治旗教体局特别向广大家长朋友们作如下温馨提示:
一、树立科学的教育观。请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选择校外培训应尊重孩子意愿,以培养兴趣爱好、发展个性特长和满足实际需要为出发点,鼓励孩子多参加体育锻炼、家务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关注身心健康,勿受教育焦虑影响给孩子造成过重培训负担。
二、谨慎选择培训机构。一看办学资质:选择时主动查看培训机构是否持“一证一照”,“证”指《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或《培训机构设立核准书》,“照”指《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抵制无证机构。二看教师资质:校外培训机构须在官方网站和机构显著位置公示教师信息及资质,注意查验任课教师是否持有教师资格证书、职业(专业)能力证明等能证明师资水平的材料。三看办学场所:查看培训机构的地点和设施情况,包括教室、教学设备、休息区分布,消防逃生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安全器材是否齐备并可用,监控是否全覆盖。
三、规范缴纳培训费用。不要以任何形式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一次性交费不超过5000元。使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家长端APP选课交易,确认收款方公司名称与培训合同、机构证照上的名称一致,不要转账给个人账户,记得索要发票或收据等票据。
四、自觉抵制违规培训。认清并自觉抵制“四种违法违规培训”行为:一是以“教育科技、教育咨询、一对一、住家教师”等名义开展的隐形变异学科类违规培训行为;二是未取得办学资质无证无照开展培训和取得办学资质但超范围开展培训的行为;三是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和参与有偿补课、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课或诱导强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的行为;四是以游学、研学等名义在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开展的学科培训活动。
我们将持续加强对校外培训的监管和检查,欢迎对发现的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0470-5621533、5624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