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调度后评估反馈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问题。7月11日,旗农牧科技局在三楼会议室召开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后评估反馈问题调度会议,局分管领导,工作人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鄂伦春监管支局、中国农业银行鄂伦春自治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大杨树支行、农村商业银行鄂伦春支行参加。
会议指出,根据自治区印发的《关于2024年度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中,部分地方小额信贷额外设置门槛。专家核查发现,一是某县某镇将“1户1人”作为“无法放贷原因”,共计有66人被排除在小额信贷发放范围之外;经两家银行核查,我旗不存在此类问题。同时对此问题进行举一反三,若今后遇到此类问题,建立贷款需求档案,实行常态化服务,动态化管理,及时落实贷款,确保群众需求及时满足。二是某旗将贷款对象已在商业银行有贷款、有授信、为他人担保等作为“不予放贷原因”,24户有劳动能力有贷款意愿的脱贫户、监测户因此无法获得小额贷款。入户调查发现,在147户表示借不到小额信贷的脱贫户、监测户中,有46户(占比31.3%)是由于贷款对产业规模有要求。我局通过对2024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三本账及动态管理档案核查发现全旗共有46户存在上述问题,经两家银行实地走访、全面排查针对贷款主体在金融机构已有贷款、有授信、为他人担保等作为“不予放贷原因”,额外为贷款主体设置贷款门槛情况。发现两家银行均没有额外设置门槛情况,同时根据我局提供的46户名单逐一汇报最新放款情况。
会议强调,要有效缩短审核放贷手续办理期限。各合作金融机构要加派人手开展贷前审查和发放贷款等工作。同时,各合作金融机构要主动上门服务、自主发放贷款,将贷款脱贫户名单报送农牧科技局备案,农牧科技局根据备案名单按要求给予贴息和风险补偿,但是必须在其所在的包干乡镇自主放贷。同时6月底完成推荐未成功部分重新走访,7月底全量走访两个乡镇及社区的脱贫户,成立4个小组,对超龄和无劳动能力人员政策宣传并考虑张贴清单,对告知书有问题的重填。
会议要求,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是为脱贫户和监测对象量身制定的小额信贷产品,每年是国家后评估的重点工作,要将此项工作作为重点全力去抓,对有倾向性、苗条性的问题进行排查,在事发前提前介入并进行化解,持续强化数据质量,强化内业管理,做好贷款贴息排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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