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25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内人社发〔2025〕25号)、《关于2025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38号)、《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5〕127号)要求,鄂伦春自治旗社保中心多措并举、多方发力圆满完成2025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工作。
今年继续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重点是向养老金水平较低群体倾斜。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保持统一。其中,定额调整是指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不论基本养老金水平是高是低,都按统一的金额上调,体现了公平原则;挂钩调整是指与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相关联进行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适当倾斜则是体现了对重点群体的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
为确保调待工作顺利进行,鄂伦春自治旗社保中心积极筹备,充分做好部门衔接,协调财政局提前筹备划拨资金,确保基本养老保险金发放预算充足;精心组织高效推动,紧盯全流程不放松,组织安排人员对调待数据进行反复核对和精准计算,确保调整结果的准确无误;及时跟进调待情况,及时协调代发银行,做好待遇发放服务工作。
截至2025年7月25日,全旗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部调整完毕并发放到位,共惠及全旗46030名退休人员。2025年7月共发放城镇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待遇18783.017万元。其中企业发放总金额14702万元,人均调资68.22元,共惠及40126人。机关事业单位发放总金额4081.0170万元,人均调资82.37元,共惠及5904人。
下一步,鄂伦春自治旗社保中心将继续关注退休人员的社保服务需求,加大各项惠民政策宣传力度,积极提升社保经办服务质量,让退休人员在社保经办服务中获得幸福感、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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