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行政处罚登记表
案件名称
未按规定支付工资
行政相对人类型
其他组织
名称/姓名
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和信混凝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泽龙
处罚决定书名称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文号
鄂人社监罚字【2025】第2号
违法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
违法事实
特别严重
处罚依据
处罚种类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五千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11月20日
执法主体名称
鄂伦春自治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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