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卫生健康部门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完成2025年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现将评级结果予以公示。
在2026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中,将依据2025年评定的经营单位卫生信誉度等级确定卫生监督频次。
鄂伦春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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