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鄂市监综食处罚〔2025〕18号
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百果汇水果行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案
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百果汇水果行
无
胡**
构成了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
事实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第四十二条 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
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主动履行;15日
鄂伦春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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