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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索引号:
11152127011613574E/202602-00001
组配分类:
政策法规
发布机构:
鄂伦春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鄂伦春自治旗卫生健康委2026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文号:
无
成文日期:
2026-02-03
发布日期:
2026-02-03
鄂伦春自治旗卫生健康委2026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发布时间:2026-02-03 10:09
来源:鄂伦春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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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扫码入企精准监管工作实际,现将鄂伦春自治旗卫生健康委2026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制定如下:
一、检查事项:
1、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的监督检查;
2、对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3、对职业健康体检机构的监督检查;
4、对生活饮用水集中供水单位的监督检查;
5、对学校卫生的监督检查;
6、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
7、开展国家“双随机、一公开”抽检;
8、开展部门协同监督检查;
9、对社会举报线索的监督检查;
10、对重大节日、会议、活动卫生监督保障。
二、检查计划:
见附件。
三、检查方式:
1、所有执法检查事项均通过指定执法监管平台开展,检查后及时将结果录入平台,供相关主体查询评价。
2、涉及多部门联合检查的事项,在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发起或接受,各部门协同开展,提升执法效能。
3、采用“现场检查+线上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低风险企业以线上资料核查为主,高风险企业以现场实地检查为主,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检查。
四、工作要求
1、依法依规检查:执法人员开展检查时,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程序,出示执法证件,如实记录检查情况,确保检查行为合法合规。
2、结果闭环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期限和要求;到期开展整改复查,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依规处理,并将相关信息录入扫码入企平台。
3、信息公开公示: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鄂伦春自治旗卫生健康委2026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表
鄂伦春自治旗卫生健康委2026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表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对象
信用等级
检查频次
时间安排
备注
1
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的监督检查
住宿业、沐浴业、美容美发业等
A级
无事不扰
随机抽查
B级
1次/年
6-9月
C级
2次/年
2
对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全旗
65家
涉及职业卫生管理的企业
高风险
2次/
年。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企业增加1次专项检查
3-5月
11-12月
12家热力生产与供应企业,2家采矿业。
中风险
1次/年
7-9月
6家农副食品加工业企业、2家畜牧屠宰企业 、1家综合生物肥料制造企业 、1家矿泉水生产企业、1家啤酒生产企业、以及其它制造业
低风险
无事不扰
随机抽查
35家批发零售业
(加油站)、1家粮食储存储备企业
3
对职业健康体检机构的监督检查
旗中蒙医院
1次/年
9月
4
对生活饮用水集中供水单位的监督检查
供水单位
2次/年
2、5、8、11月
5
对学校卫生的监督检查
各级各类学校
1次/年
3月、9月
6
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
二级医院
1次/年
5月、9月
公立医疗机构
5月、10月
民营医疗机构
2次/年
3-4月、9-11月
7
对重大节日、会议、活动卫生监督保障
相关场所、机构
按需
2-3月、6月、10月
8
对社会举报线索的监督检查
相关场所、机构
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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