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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鄂伦春自治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棚户区(西窑地)改造房屋征收实施情况 文号:
成文日期: 2026-04-09 发布日期: 2026-04-09
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棚户区(西窑地)改造房屋征收实施情况
发布时间:2026-04-09 16:10 来源:鄂伦春自治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鄂伦春自治旗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等相关要求,旗政府决定对非成套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涉及的房屋进行征收。征收范围内房屋被依法征收后,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一、征收目的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棚户区(西窑地)改造房屋征收

二、征收范围阿里河镇西窑地连片统建房

三、征收主体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

四、征收实施部门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人民政府、鄂伦春自治旗房屋征收安置服务中心

2026年一季度正开展征收资金筹措工作,待资金落实到位后,启动相关征收实施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