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鄂伦春自治旗中森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类违法案
行政相对人类型
其他组织
名称/姓名
鄂伦春自治旗中森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涂子文
处罚决定书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
决定书文号
鄂应急罚〔2026〕01号-危化
违法依据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违法事实
加油站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026年1月29日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已变更,未依法在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申请变更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主要负责人。
处罚依据
处罚种类
罚款
处罚内容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贰仟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6年3月27日
执法主体名称
鄂伦自治春旗应急管理局
备注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