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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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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鄂伦春自治旗国金矿业有限公司八岔沟西铅锌矿(一矿段)3000吨/日采选项且变更通知单要求,开采至684m平台以上标高时,坑内采用2台QJ200-100-90型矿用潜水泵用于排水,实际采场底部696m平台采用1QJ200-100-90型矿用潜水泵排水; 2.经查阅航测图,发现采场732平台西侧最终安全清扫平台宽度约6m,不满足安全设施设计要求; 3.未按安全设施设计要求布置采场边坡爆破振动监测,未按《露天采场边坡现状稳定性分析报告》建议设置采场边坡监测阈值; 4.未按安全设施设计要求在采场采用双回路供电; 5.未按鄂伦春自治旗国金矿业有限公司八岔沟西铅锌矿(一矿段)3000吨/日采选项目变更通知单要求修筑采场内732m运输平台排水沟;6.鄂伦春自治旗国金矿业有限公司八岔沟西铅锌矿(一矿段)3000吨/日采选项目采矿工程安全设施设计中要求运输平台双车道宽度14. 5m,实际768m平台双车运输道路宽度约10至1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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