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旗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有关企事业单位,驻旗有关单位:
《鄂伦春自治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鄂伦春自治旗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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