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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鄂伦春自治旗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03-31 发布日期: 2021-03-31
鄂伦春自治旗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31 16:22 来源:政府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鄂伦春自治旗十五届人大

五次会议文件(十九)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021年3月24日在鄂伦春自治旗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旗长  何胜宝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旗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0年和“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回顾

一年来,在旗委的坚强领导下,在旗人大、旗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旗政府团结带领全旗各族干部群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事业取得新成绩。全旗地区生产总值完成68.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74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6.77亿元;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27819元和11502元,同比增长2.4%和8.5%;重点项目开复工39个,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3.9亿元。

(一)疫情防控成效显著。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们快速反应,积极应对,领导干部包联机制、地企联防联控机制建立运行,三级防控网格严密牢固,各项防控措施有效落实。核酸检测实验室建成3处,疫情研判、流调、实验室检测、社区防控等疫情防控队伍不断健全,疫情防控实现常态化运行,并保持“零病例、零感染”战绩。

(二)经济运行企稳向好。农牧业提质增效,粮食总产量11.57亿斤,牧业年度牲畜存栏33万头(只),各类农牧业经营主体990家,家庭农场和规模化经营户6000家,“鄂伦春色”区域公用品牌正式发布。工业实现新突破,规上工业总产值7.3亿元。依托工业园区建成扶贫产业园,入驻企业4家,实施扶贫产业项目4个,完成投资8650万元。服务业稳步复苏,新增各类市场主体1458户,增长13.2%。接待游客58万人次,旅游收入3.45亿元,阿里河国家森林公园、克一河兴安国家森林公园被评为国家2A级旅游景区。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通过中期验收,新建村级电商服务站71个,物流园货物年吞吐量2.2万吨,快递业务量50.4万件,农商互联、直供直销的农畜产品流通模式初步形成。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为125.56亿元和65亿元,存贷比51.77%。

(三)重大攻坚成果丰硕。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落实各类扶贫资金2.83亿元,实施扶贫项目114个,村集体经济总收入3038万元,脱贫攻坚普查工作圆满完成,“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全部达标,剩余4户9人全部脱贫,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1人。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深入,完成阿里河镇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拆改任务,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100%。河湖长责任全面压实,巡河湖1134次,清理河道垃圾5155吨,2家城镇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土壤污染防治年度任务全面完成。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稳步推进,化解政府隐性债务2.76亿元,清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6700万元,全年未发生债务违约事件。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等工作有序开展,群众的“钱袋子”更加安全。

(四)城乡面貌大幅改善。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阿里河镇老旧小区管网改造、沿街建筑立面改造等项目有序实施,大杨树镇南环路、东出口路升级改造等工程扎实推进。新增房地产开发面积8.6万平方米。农村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改造及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任务全部完成,农村安全饮水实现全覆盖。阿里河—库布春林场段一级公路、托扎敏乡—巴日嘎里三级公路完成路基建设,“路长制”落实落细,“四好农村路”建设持续推进,群众出行更加便捷。人居环境舒适宜居,义务植树38万株,新增城镇绿化1万平方米。新建、改造城镇公厕13座。农村猎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顺利完成,农村改厕4300户,生活垃圾实现“日产日清”。自治旗被命名为国家卫生县城,大杨树镇荣获全国文明村镇称号。

(五)民生福祉持续增进。社会保障更加有力,民生支出28.2亿元,同比增长5.77%,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7.9%。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3.1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9.8万人。发放各类保障金、救助金1.26亿元。发放就业安置、拥军优抚补助金730万元。社会事业更加进步,旗创业园孵化企业37家,累计入驻企业72家。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新建教体场所7处,完成21所中小学改厕任务,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5%。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赛事16项,获得市级以上体育赛事奖牌32块。托扎敏乡卫生院、旗医疗垃圾处理厂等公共卫生设施项目顺利实施。旗乌兰牧骑开展惠民演出57场。新增市级非遗项目传承人4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全面启动。社会治理更加有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成功创建,“七五”普法验收顺利通过,信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生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安全、社会治安等重点领域监管更严更实,全年未发生重大事故。

(六)自身建设扎实推进。全面改革不断深化,经济生态重大民生领域完成改革任务28项,形成改革成果69项,大杨树镇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完成评估,自治区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顺利完成。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不动产登记压缩至4个工作日内。减税降费1.12亿元。执政能力不断提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63件,政协委员提案75件,办复率100%。政务运行更加透明,发布政府信息2000余条。“三公”经费支出下降21.84%。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为民执政更加务实清廉。

同时,大力支持工青妇、科协、残联等人民团体开展工作。审计、档案史志、红十字会、关工委、保险、气象、邮政、通讯、石油、烟草等工作取得新成绩。

各位代表!2020年,不平静,更不平凡。这一年,我们一起日夜拼搏,众志成城共同战疫;这一年,我们一起共克时艰,复工复产坚定不移;这一年,我们一起挥洒汗水,脱贫摘帽顺利实现;这一年,我们一起砥砺前行,乘风破浪共赴小康。我们要感谢每一个普通而又不凡的坚守,感谢在这一年给我们带来信心和希望的每个人。在此,我们深切缅怀为疫情防控工作献出宝贵生命的白力珠、赵峰同志,学习他们干事热情和奋斗精神,继续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中当先锋、作表率。正是因为全旗各族干部群众的同舟共济,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我们才得以克服疫情影响,实现全旗“十三五”圆满收官。

过去五年,我们坚持稳中求进,综合经济实力持续增强

地区生产总值累计完成332.8亿元,年均增长3.3%;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91.1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8.23亿元,较“十二五”时期增长8.7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完成138.5亿元,较“十二五”时期增长29.2%。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由2015年的20421元和7478元增长到2020年的27819元和11502元,分别增长36.2%和53.8%。实施重点项目244项,完成投资89.43亿元;招商引资项目22个,到位资金17.83亿元。

过去五年,我们坚持创新发展,产业质量效益不断提升

粮食生产保持稳定,“十三五”时期总产量346.15万吨,比“十二五”时期增长25%。以优质大豆、杂豆、食用菌、中草药等为主导的特色产业发展格局逐渐形成。规上企业工业产值占全旗工业总产值60%以上,工业园区入驻企业8家,累计实现产值17.3亿元。拓跋鲜卑历史文化园、达尔滨湖国家森林公园分别晋升为3A和4A级景区,成功承办全市旅游发展大会。“十三五”时期累计接待游客401万人次,实现收入31亿元,分别为“十二五”时期的2.13倍和2.07倍。

过去五年,我们坚持协调发展,城乡基础设施逐步完善

10个建制镇总体规划全部完成。累计分配保障性住房590套,实施棚户区改造10451户,改造危房3453户。新增商住面积68万平方米。实施集中式供水改造工程4处,建设集中式供水点118处。“十三五”时期末,全旗公路总里程2996公里,其中水泥及沥青路面公路1453公里,较“十二五”时期末增加502公里。各行政村安全住房、安全饮水、通电、通水泥路、通广播、通互联网实现全覆盖。3个猎民村被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

过去五年,我们坚持绿色发展,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朝阳沟林场、马鞍山林场正式成立,生态资源管护严格落实,完成21.54万亩国家重点公益林和9.04万亩地方公益林管护任务,义务植树178.5万株,森林抚育12.15万亩,绿化及造林5009亩。散煤污染治理有效开展,2020年散煤燃烧量与2015年相比削减55.8%。11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旗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全面完成。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及草原生态环境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全部完成。

过去五年,我们坚持共享发展,居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累计投入各类扶贫资金20.13亿元,京蒙扶贫协作、中央定点帮扶等各项扶贫政策全面落实,累计脱贫5807户14108人,贫困发生率降为零,48个贫困村全部出列,自治旗顺利退出国贫旗县序列。养老保险参保率逐年递增,医疗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5%以上,改造、新建教体场所7.27万平方米,顺利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评估验收,旗中蒙医院晋升为二甲医院,3所乡镇卫生院被评为国家级“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群众“老有所养、学有所教、病有所医”更有保障。鄂伦春民族音乐传承培训基地、鄂伦春民族语言文化研究所和中华民族博物馆首家人类学研究基地挂牌成立,民族文化和历史文物得到有效保护。民族团结更加紧密,1人被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扫黑除恶取得实效,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4个、恶势力1个、涉恶团伙11个,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过去五年,我们坚持开放发展,新旧动能转换更加顺畅

政府机构改革、央企家属区“三供一业”改革、农垦集团剥离企业办社会改革等重点改革任务圆满完成。地企合作更加广泛,在农畜林产业发展、疫情防控等方面优势互助,共谋发展。“放管服”改革扎实推进,优化调整权责清单4747项,企业、群众办事更加便利。市场主体和私营企业分别由2015年的3367户和294户增加到2020年的12183户和1394户。电商产业从无到有,年销售额达到千万元以上。中俄蒙互市贸易展销店顺利入驻,全旗外贸出口企业2家。

各位代表,历尽天华成此景,人间万事出艰辛。过去五年,面对持续加大的经济下行压力和艰巨繁重的发展稳定任务,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和旗委工作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带领全旗各族干部群众砥砺奋进、满载收获。我们摆脱贫困,踏上乡村振兴新征程;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产业发展新阶段;有效开展行业治理,啃下一批历史遗留的“硬骨头”;营造政治社会“好生态”,驶入高质量发展“快车道”。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旗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旗四大班子团结拼搏、合力攻坚的结果,更是全旗各族干部群众锐意进取、扎实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旗政府,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全旗各族干部群众,向所有为自治旗建设发展给予支持、做出贡献的同志们、朋友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疫情冲击各类衍生风险不容忽视。由疫情带来的经济下行压力仍然存在,经济恢复基础还不牢固。二是经济实力不够强劲。经济总量不大,缺乏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支撑。三是城乡功能和品质有待提升。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公共服务供给不够平衡、充分。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发展还有差距。对此,我们将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和任务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在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后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开局时期。今后五年,我旗发展的利好政策、内在潜力和长期向好趋势没有改变,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要树立强烈的使命意识、发展意识和机遇意识,凝心聚力,乘势而上,推动“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旗政府编制了《鄂伦春自治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提交大会审议。《纲要(草案)》聚焦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奋斗目标,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我旗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这里对今后五年的主要目标任务作简要报告。

——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共守“秀美鄂伦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更加绿色、低碳,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治理和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明显优化,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和森林活立木蓄积量稳步增加,黑土地得到有效保护利用。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大幅提高,能源消费强度、水资源消耗强度及主要污染物排放均达到呼伦贝尔市考核标准。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明显提高,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

——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共建“富裕鄂伦春”。加快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经济转型取得新突破,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实现关键性破题,绿色产业体系更加完善。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加速转型,粮食和能源资源储备能力显著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全面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基础设施更加完善,为建设农业现代化、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的现代化经济体系打好基础。

——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共迎“文明鄂伦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深扎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产业体系更加健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广泛弘扬,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全面提升,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民族凝聚力持续增强。

——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共绘“和谐鄂伦春”。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机制,要素市场化配置程度提高,高标准市场体系基本建成。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非公经济快速发展,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开放层次水平更好,产权得到有效保护。营商环境显著改善。人民民主更加健全。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安宁和谐的局面进一步巩固。

——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共享“幸福鄂伦春”。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分配结构明显改善,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逐年增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全民受教育程度不断提升,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卫生健康体系更加完善,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

——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共创“法治鄂伦春”。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行政体系更加完善,政府作用更好发挥,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升,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显著增强,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民众法治意识不断增强。

各位代表,志之所趋不可阻,穷山距海不能限。“十四五”美好蓝图催人奋进,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自治旗正以新的面貌、新的姿态、新的形象阔步迈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我们坚信,有旗委的正确领导,有旗人大和旗政协的监督支持,有全旗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未来五年全旗一定会经济更繁荣、环境更优美、社会更和谐、人民更幸福,我们的宏伟目标一定能够顺利实现!

三、2021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不负春光争朝夕,凝心聚力开好局。今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年,又喜逢建党100周年、建旗70周年,做好今年的政府工作至关重要。

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坚定不移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确保“十四五”开好局,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建旗70周年。

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3%左右;固定资产投资保持正增长;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保障性民生支出稳定增长;约束性指标达到呼伦贝尔市要求;继续推行绿色发展指标体系。

实现上述目标任务,我们要做好以下十个方面的工作。

(一)精选项目,远谋划,走好高质量发展新路子

全力抢抓发展机遇。借助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支持东北振兴、西部大开发等战略机遇,用好上三级为应对疫情出台的支持政策,依托京蒙扶贫协作,充分发挥好自治旗资源禀赋、民族文化底蕴、生态环境等发展优势,坚定不移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高效推进项目建设。主动对接各层级规划战略,充实和完善重大项目库。采用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以社会投入为主的多渠道投融资模式推进项目建设。2021年,全旗谋划重点项目49项,总投资31.43亿元,计划投资16.95亿元。其中市级重点项目23项,总投资27.4亿元,计划投资13.54亿元。

全面深化地企合作。持续做好国有林区和农垦改革后续工作,多角度、多层面支持驻在企业发展。积极探索深化地企合作新模式,着力在延伸产业链、推进培育龙头企业上有所突破,推动地企合作互惠共赢发展。

(二)强基固本,惠三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见效

推进农牧业高质量发展。坚持产业化发展,调优种植结构,大豆种植面积稳定在400万亩以上,粮食总产量稳定在11亿斤以上。持续加大对农牧业科技推广示范的支持力度,加强绿色高效机械技术和装备应用,提高全旗农牧业生产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发展规模化种养殖业,生猪养殖恢复到5万头以上,年度牲畜存栏量稳定在35万头(只),整合各乡镇食用菌、中草药等特色种养殖产业资源,探索打造旗域特色种养殖产业基地,做强做精绿色有机农畜林产品。坚持品牌化发展,支持“三品一标”产品及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认证和申报,推进“鄂伦春马”农产品地理标志申报。全面实施“鄂伦春色”区域公用品牌战略,切实把绿色农畜林产品优势转化为品牌优势、效益优势。坚持融合发展,拓展农牧业功能,拉长全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推动农畜林产业与旅游、文化、冰雪、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打破乡镇、地企空间限制,优化整合产业布局,推动区域融合;构建以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经营模式,实现“小农户”与“大市场”的有效融合。

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四个不摘”要求,保持5年过渡期内政策稳定。以龙头企业、新型经济组织和扶贫产业园为着力点,壮大扶贫产业,规范扶贫资产管理,发展村集体经济,增强农村发展内生动力。开展就业创业技术技能培训,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推进旗域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深化东西部扶贫协作,开展扶贫产品推介,进一步开拓消费市场。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防止规模性返贫和新致贫情况发生。

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围绕“二十字”方针,推进农村产业革命,因地制宜实施乡村特色产业项目。加大新型经济主体培育,新增市级以上农牧业龙头企业1家、旗级2家。强化村庄规划管理,由乡镇统筹做好村民住宅、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规划许可发放工作。继续完善农村猎区基础设施,持续抓好“四好农村路”建设,扎实推进农村电网升级改造、通讯设施建设等工程。接续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建设村级垃圾处理站10处,续建、新建农村污水处理厂(站)6处,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落实旗乡两级监管责任,推动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共建美丽家园。

(三)调优结构,促转型,推进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

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坚持“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的发展思路,立足生态主体功能区定位,用好上级扶持绿色工业发展政策,大力支持农畜林产品加工企业、旅游关联企业、清洁能源企业、商贸物流企业发展,支持6家规上企业转型升级,扶持鲜卑源酒业、森峰、夏日饮品等企业做大做强。扎实做好能耗“双控”工作,严格控制能耗增量和能耗强度,协同推进减污降碳。积极向上争取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国债资金和政策扶持资金,为工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提升园区承载能力。抓实扩容提质,完善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推进起步区主干道路及主管网工程建设,依托优良基础设施环境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入园投资。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将旗工业园区纳入全市园区整合范围,加强与兄弟旗市区沟通协调,探索园区合作共建,发展“飞地经济”模式,实现优势互补共赢。

(四)提升品质,优服务,推进服务业现代化进程

推进旅游提质升级。依托鄂伦春旅游“5张文化名片”,推进历史文化、红色文化、民族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旅游集散中心项目建设,完善拓跋鲜卑历史文化园基础设施,积极申报国家4A级景区。加大布苏里北疆军事文化旅游区、诺敏抗联教育基地等红色文化旅游产品开发力度。支持猎区乡镇开发民俗旅游,打造实体民族旅游村。结合旅游市场新需求,创新开发桦树皮等民族文化特色工艺品。

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把符合条件的企业,全部纳入“四上”企业培育范围,引导一批优质中小民营企业向全域旅游、乡村振兴、民族文化等产业投资布局。鼓励“小店经济”创新经营,加快发展“产品优、服务好、环境美、营销广”的特色小店,丰富优质商品和服务供给,为其转型升级提供政策支持。严格落实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政策,降低企业负担,激发中小微企业发展动力。

培育发展新兴业态。支持企业和市场主体发展平台经济、“线上”经济等新兴服务业态。加快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完善末端销售网络,扩大电商覆盖面,推进农产品线上销售,畅通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渠道。鼓励发展夜间经济、“地摊经济”,扩大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

(五)补齐短板,强基础,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步伐

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扎实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稳步推进生态保护红线调整优化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严格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利用存量、严控增量,规范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行为,进一步推动土地利用方式向集约高效转变。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成阿里河镇、大杨树镇热源点建设项目,推进宜里镇自来水扩建项目。强化城镇污水处理、集中供热和垃圾处理等企业运行监管,完善农村小型集中供水工作管理制度,促进规范化、标准化运营,持续提升服务民生质量。推进阿里河—库布春林场—根河、甘河农场—大杨树一级公路以及乌鲁布铁—新帐房、托扎敏—巴日嘎里等林区公路和农村公路建设。提升通讯质量,增设新基站20个。

(六)深化改革,促开放,着力融入内外循环新格局

全面推进深化改革。聚力改革创新,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领域改革,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提升经济发展活力。深入推进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改革,着力为群众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全面扩大对外开放。加大扶持力度,支持荣盛、华洋层压木等出口企业转型升级。聚焦我旗本土优质农特产品,扩充出口产品类别,依托中俄蒙互市贸易展销店和京蒙帮扶平台,拓展紫苏、芸豆、层压木等产品外贸渠道,着力培育新的外贸增长点。

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压缩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一窗”改革,推行全流程免费代办、帮办服务,提升职能部门服务水平。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促进线上线下一体运行。推进“容缺审批+承诺制”办理模式,优化再造投资项目前期审批流程。扎实开展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全力完成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任务。

(七)强化保障,增福祉,着力满足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健全社会保障。提升就业服务水平,不断完善旗创业园服务功能,积极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活动,稳住就业渠道,扩大就业容量,提高就业质量。持续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整治,全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织密扎牢保障网络,规范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资金发放,做好残疾人服务保障。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城乡基本医保扩面征缴工作,全民参保率保持在95%以上。做好双拥工作,及时足额发放抚恤补助资金,全面落实安置政策。有序推进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准确的统计数据支撑。

完善公共服务。继续实施教体、医疗、文化等民生类基础设施项目。普惠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2%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5%以上。推广普及全民健身行动,组织开展各类体育赛事活动15场次以上。深入实施健康鄂伦春行动,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加强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旗域内医供体建设,做好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提高全民健康素养。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持续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丰富群众文化需求,开展乌兰牧骑下乡惠民文化演出100场以上。完成嘎仙洞遗址渗水治理和排水保护等项目,继续加强非遗申报和文化传承教育等工作,着力保护民族文化遗产。

办好旗庆活动。按照“热烈、节俭、热情、安全”的原则办好会议和活动,高质量完成建党100周年献礼影片《兴安岭上》制作,加快实施民族博物馆综合提升改造、猎民村基础设施升级改造等有关旗庆的重点项目,着力展现自治旗在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伟大实践,集中展示自治旗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取得的辉煌成就。

(八)严守红线,强治理,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

深入开展污染防治。继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重点涉气排污企业监管,开展重点工业企业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达标排放整治工作;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监管,确保居民饮水安全;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维管理,强化矿山重金属排放及危废监管,保护好黑土地资源。加强环境保护源头管控,严格执行环评分级审批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旗创建工作,强化对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加快国家级地质公园项目建设和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开展绿色矿山建设行动,强力推进八岔沟西铅锌矿绿色矿山建设,将夏日矿泉纳入自治区绿色矿山名录。抓好造林绿化、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管护,严厉打击查处毁林毁草、偷猎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扎实开展农村乱占耕地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持续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完成嫩江流域甘河治理和诺敏河防洪治理工程年度建设任务。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生态环保意识,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九)加强治理,保稳定,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

创新开展社会治理。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启动“八五”普法工作。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全面规范信访秩序。深化人防和供销社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推进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专项整治和政法系统队伍建设教育整顿,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推进“互联网+智慧监管”,确保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贯彻落实《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常态抓好疫情防控。贯彻执行自治区“1+8+N”疫情防控方案,继续坚持预防为主,加强重点区域、关键环节防控,落实落细防控措施。科学精准防控,强化日常监测预警,落实“四早”要求,不断完善策略举措和应急预案,稳妥有序开展疫苗接种,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牢固树立过“穷日子、紧日子、苦日子”的思想,全面实行政府举债融资负面清单管理机制,严禁违规新增政府性债务,着力盘活旗内闲置资产,开源节流增加财政收入,积极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

(十)注重法治,守清廉,提升为民执政能力水平

全面依法履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断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自觉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办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认真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着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让群众更好地了解政府、监督政府,支持政府。

全面创优服务。深入践行“一线工作法”,认真落实定期“述评”、定期“问效”机制,做到领导指挥在一线,措施落实在一线,问题解决在一线。着力加强政府执行力建设,全力破解“中梗阻”“庸懒散”等问题,始终用真心真情践行初心、温暖人心、赢得民心。

全面从严治政。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不低于10%的幅度压减一般性经费支出。全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建设,规范工程招投标管理。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加强财政和统计监督,推动审计监督全覆盖。扎实抓好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着力构建严密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确保政治清明、干部清廉、工作高效、群众认可。

各位代表,鲲鹏展翅凌万里,逐梦扬帆再起航。新的一年开启新的希望,新的目标承载新的梦想,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市政府和旗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千帆竞发、百舸争流”的姿态,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为加快建设富裕文明秀美和谐幸福鄂伦春,迈向现代化新征程而努力奋斗!


名词解释

1.六稳: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

2.六保: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3.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

4.四好农村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路。

5.放管服: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6.四个不摘: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监管。

7.飞地经济:打破区划限制,以最新国务院批准的各类开发区为主要载体,在平等协商、自愿合作的基础上,以生产要素的互补和高效利用为直接目的,在特定区域合作建设开发各种产业园区,通过规划、建设、管理和利益分配等合作和协调机制,实现互利共赢的区域经济发展模式。

8.两个毫不动摇: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9.“四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国家重点服务业企业等这四类规模以上企业的统称。

10.地摊经济:通过摆地摊获得收入来源而形成的一种经济形式。地摊经济是城市的一种边缘经济,一直是影响市容环境的关键因素,但地摊经济有其独特优势,在金融危机背景下能一定程度上缓解就业压力。

11.乡村振兴战略“二十字”方针: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

12.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

13.鄂伦春旅游5张文化名片:鄂伦春民族文化、拓跋鲜卑历史文化、森林生态文化、冰川遗迹地质文化、远古彩绘岩画。

14.“小店经济”:是一个城市总体经济的毛细血管,承载着城市经济活动的动力,同时也是驱动城市经济多元化及创新的重要机制。

15.能耗“双控”:是指能耗增量控制目标和能耗强度降低“双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