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规格
鄂伦春自治旗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于在2001年,隶属于鄂伦春司法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旗法律工作者全面履行法律援助工作义务;
2、受理、审查和批准法律援助申请;组织、指派法律援助案件;
3、负责指导、检查法律援助人员办理具体法律援助事项,确保办案质量;
4、开展相关法律援助业务培训;
5、负责法律援助案件的登记、统计、卷宗审查和收集管理工作;
6、负责管理并发放法律援助案件成本补贴;
7、负责法律援助办案机构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8、负责法律援助报表统计上报工作及工作信息反馈工作。
通讯地址: 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司法局一楼
邮政编码: 165450
工作电话: 0470-5628155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石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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