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规格:股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1、拟订旗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以及有关管理办法,拟定并组织实施财政信息化及有关“金财工程”建设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旗财政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运行以及监督检查工作。
3、负责“金财工程”有关操作系统的管理与控制、数据库的建立与维护、服务器的设置管理及网络安全与病毒防范等。
4、负责部门预算管理应用系统的软件维护、数据管理。
5、负责国库集中支付与各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国库、代理商业银行的数据传输、维护和备份。
6、负责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应用系统的软件维护、与各预算单位和组织、编制、人事等相关部门数据传输、维护、审核和备份。
7、负责我旗“一卡通”系统的实施工作,与旗直各相关单位、各乡镇、旗内各国有农场以及各代理商业银行联网,并维护该系统正常运行。
8、负责旗非税收入管理系统软件的运行与维护工作。
9、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软件运行与维护工作。
10、负责资金动态监控系统的运行与维护工作。
11、负责根据组织、编制、人事等相关部门已审批完的手续办理各预算单位人员每月工资统发工作,并按政策标准核算、核对“五险一金”工作。
12、负责旗直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部分垂管单位及其他单位的国库集中收付业务和财政专户的日常核算业务。
13、核算国库集中支付的执行情况,按已审批完的程序和手续拨付资金,具体负责财政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明细账的核算,定期与国库、代理银行、预算单位对账。
14、负责协助办理年度预决算工作,做到数据真实、完整。
15、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通讯地址:鄂伦春自治旗财政局
邮政编码:165450
电话:04705621266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夏季)
9:00-12:00、14:00-17:00(冬季)
负责人:张宪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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