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规格:鄂伦春自治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隶属于鄂伦春自治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属于正股级。
二、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指导、协调工作,开展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授权,负责仲裁人员的培训、考核、任免工作;接受有关劳动争议预防和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指导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负责管理文书、档案、印鉴、信息统计及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综合分析工作;承担鄂伦春自治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鄂伦春自治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通讯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楼
邮政编码:165450
工作电话:0470-5622371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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