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构设置:2016年,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以呼政字[2016]156号,关于同意鄂伦春自治旗朝阳沟林场和马鞍山林场进行确权发证的批复。由国家林业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编号为A1501002797。根据鄂伦春自治旗机构编制委员会,鄂机编发[2016]34号,《关于设立鄂伦春自治旗朝阳沟林场组织机构的通知》。鄂伦春自治旗朝阳沟林场为隶属于旗林业局相当于股级的事业单位。
2、内设机构:营林室、森保室、公益林(天保)室、办公(财务)室、快速扑火队。
3、人员编制:核定鄂伦春自治旗朝阳沟林场事业编制10名(其中管理人员2名,专业技术人员8名),股级领导职数2名,专业技术人员6名。2016年8月28日,旗朝阳沟林场成立。2017年,由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林业监测规划院,完成鄂伦春自治旗朝阳沟林场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简称二类调查)工作。
4、主要职责:承担森林资源调查监测、森林资源档案管理,营造林技术主指导和验收,林地征收管理,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承担林森防火及动植物保护法规宣传,森林防火和森林管护的督查指导,森林防火机具保养维修,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森林有害生物的监测与防治,动植物保护管理,管护站房及设施维修,火源控制和日常巡护督查检查,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设承担公益林档案管理和公益林实施方案的编制,公益林管护合同的签订,林下经济开发管理,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鄂伦春自治旗朝阳沟林场施业区位于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古里乡、乌鲁布铁镇境内,林场施业区总面积为34926.10公顷,是一个横跨鄂伦春自治旗南部3个乡镇的生态类型林场。
通讯地址:鄂伦春自治旗乌鲁布铁镇朝阳沟林场
邮编:165472
工作电话:0470-5918811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何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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