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图书馆是隶属于鄂伦春自治旗文化和旅游局,为正股级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 保存人类文化遗产文献
鄂伦春自治旗图书馆主要负责图书文献采编与储藏,承担着保存人类文化典籍的重任。从古代典籍到现代数字化信息,丰富而多元化的馆藏资源,成为先进文化理论研究、传授文化知识、传承优秀文化以及开展文化娱乐不可或缺的资源支持。
(二)负责图书资料借阅
图书馆借阅服务是图书馆主体工作之一,鄂伦春自治旗图书馆部分书库对读者实现全面开架借阅服务,真正实现自选图书,最大限度地满足读者的需求。 (三)负责传递信息与科学情报
图书馆作为社会文献信息收藏中心,存储着大量的社会文献信息。通过向社会公众开展各项服务,使存储的知识和信息得以广泛传播,并通过社会公众充分有效的利用,使其转化为科学技术和文化成果,物化为直接的生产力,从而为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社会的发展与进步。 (四)负责开展社会教育活动
图书馆作为重要的文化科学教育机构,是社会公众进行终身学习和教育的重要基地。通过社会公众阅读的方式,来传递科学文化知识的社会活动,使社会公众自由地利用图书馆学习知识和更新知识。
(五)提供文化娱乐活动
公共图书馆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公共文化空间,可以利用存储的社会文献信息资源,为社会公众提供丰富的精神文化产品,使其拓宽文化视野,从中享受学习知识的乐趣。还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公共文化活动,向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展览、学术会议、大型展示会、报告会和举办知识讲座等形式多样的服务,以满足社会大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文化需求。
(六)鄂伦春自治旗图书馆负责总分馆制建设
充分发挥旗图书馆对乡镇综合文化站和社区图书室的业务指导与服务辐射作用,促进基层文献信息资源共建、共享。
(七)完成旗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内设部门:
管理部:负责图书馆的行政和业务管理工作。
办公室:负责办公室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协助馆长组织全馆活动;负责联络和接待工作;负责党政联席会确定的各项任务执行、督查和催办;负责全馆日常业务及行政事务的管理、协调与处理。
流通部:负责图书馆外借室图书的流通借阅服务,实行 “借、藏、阅”三位一体的服务模式。
阅览部:负责图书馆成人、儿童期刊文献的采购、加工、管理和阅览工作。负责过刊、样本图书的管理工作。
采编部:负责图书的采访、编目和到馆图书的验收、加工、典藏等工作;负责中央书目数据库数据的质量控制等;为读者提供新书推荐、新书通报等服务。
辅导部: 负责本馆及本地区基层图书室的业务辅导与业务培训工作。
档案部: 负责储存、保管内部各类档案。
技术部:负责图书馆计算机以及网络的正常运行,保证全馆工作人员及读者能够方便快捷地使用图书馆的数字化资源。
信息咨询部:负责读者教育、辅导和信息咨询工作。为读者讲解入馆须知,定期进行图书馆馆藏文献及网络数据库使用辅导、培训,开展信息咨询服务。
通讯地址: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拓跋鲜卑路105号
邮政编码:165450
工作电话:0470******30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负 责 人:何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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