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依法行政
> 鄂伦春自治旗旗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鄂伦春自治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鄂伦春自治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随机抽查事项名称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监督管理
实施主体
鄂伦春自治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设定依据
《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11号)第二十七条 项目核准机关应当会同行业管理、城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金融监管、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加强对企业投资项目的稽察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