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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随机抽查事项名称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监督管理
实施主体 鄂伦春自治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设定依据 《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11号)第二十七条 项目核准机关应当会同行业管理、城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金融监管、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加强对企业投资项目的稽察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