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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鄂伦春自治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随机抽查事项名称
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处罚
实施主体
鄂伦春自治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设定依据
《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