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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交通运输局
鄂伦春自治旗交通运输局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随机抽查事项名称
对未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施工的检查
实施主体
鄂伦春自治旗交通运输局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二十五条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须按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报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施工的,交通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停止施工,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