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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林业和草原局
鄂伦春自治旗林业和草原局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随机抽查事项名称
对买卖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批准出口文件、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行为进行检查
实施主体
鄂伦春自治旗林业和草原局
设定依据
〈森林法〉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买卖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批准出口文件、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由林业主管部门没收违法买卖的证件、文件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买卖证件、文件的价款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