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依法行政
> 鄂伦春自治旗旗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鄂伦春自治旗林业和草原局
鄂伦春自治旗林业和草原局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随机抽查事项名称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的行为进行检查
实施主体
鄂伦春自治旗林业和草原局
设定依据
《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没收非法经营的木材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