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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随机抽查事项名称 擅自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宗教活动场所已被撤销登记仍然进行宗教活动的,或者擅自设立宗教院校的
实施主体 鄂伦春自治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设定依据  《宗教事务条例》 第四十三条第一项 擅自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宗教活动场所已被撤销登记仍然进行宗教活动的,或者擅自设立宗教院校的,由宗教事务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有违法房屋、构筑物的,由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