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依法行政
> 鄂伦春自治旗旗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鄂伦春自治旗农牧科技局
鄂伦春自治旗农牧科技局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随机抽查事项名称
对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未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行为检查
实施主体
鄂伦春自治旗农牧科技局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未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