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依法行政 > 鄂伦春自治旗旗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鄂伦春自治旗司法局

鄂伦春自治旗司法局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随机抽查事项名称 对公证机构业务活动指导监督
实施主体 鄂伦春自治旗司法局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05年8月28日发布)第五条: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法规定对公证机构、公证员和公证协会进行监督、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