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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司法局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随机抽查事项名称 对社会法律服务机构业务活动指导监督
实施主体 鄂伦春自治旗司法局
设定依据 1.《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2000年3月31日发布)第五条:司法行政机关依照本办法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管理和指导。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2000年3月31日发布)第四条:司法行政机关依照本办法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管理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