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依法行政 > 鄂伦春自治旗旗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鄂伦春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鄂伦春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随机抽查事项名称 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
实施主体 鄂伦春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设定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