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依法行政
> 鄂伦春自治旗旗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鄂伦春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鄂伦春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随机抽查事项名称
对护士监督检查
实施主体
鄂伦春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设定依据
《护士条例》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护士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