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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鄂伦春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随机抽查事项名称
对医院感染管理的监督检查
实施主体
鄂伦春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设定依据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院感染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