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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鄂伦春自治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随机抽查事项名称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 经营性清扫、收集 、运输、处理服务 审批"
实施主体
鄂伦春自治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设定依据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