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时间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查看(http://www.elc.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鄂伦春自治旗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中央路220号,邮编:165450,电话:0470-5628575,电子邮箱:sjj8298@163.com。
2023年,鄂伦春自治旗审计局政务公开工作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旗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结合全旗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从审计局工作实际出发,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处罚,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鄂伦春自治旗审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审计局不断增强公开意识,加大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立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大力抓好审计领域重点信息公开,不断拓展政务信息公开渠道,认真梳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方面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审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在本年度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6条,主要为审计工作动态内容。
(二)依法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共受理审计信息公开申请0件,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予公开的审计信息0件,没有发生有关审计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没有发生有关审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审计局在信息发布方面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并按照旗保密机要局要求对信息发布进行严格审查,相关信息在发布前须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办公室负责人审核,最终由局领导审批完善后,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发布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四)平台建设情况。审计局积极拓展政务新媒体宣传渠道,2023年新增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78条,并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管理,及时更新栏目内容,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五)监督保障情况。认真落实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参加线上网络安全培训,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办公室要求进行信息公开,不定期对公开信息进行抽查,确保信息链接有效,确保公开的信息无错敏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审计局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部分公开的内容依然存在错别字、链接失败等问题。
改进措施:审计局在2023年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一是审计局加强平台建设,做好日常监测,重点对栏目更新是否超期、链接是否有效等内容进行检查;二是及时更改检查出的信息错敏字,加强信息发布培训,提升政务工作质量;三是审计局将压实责任主体,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3年度,鄂伦春自治旗审计局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完成情况
一是2023年度,鄂伦春自治旗审计局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因审计工作内容被确定为工作秘密,故审计业务文书不予公开。三是围绕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策文件精准推送,并保证信息推送的精准性和及时性。
鄂伦春自治旗审计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