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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诺敏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9 来源:鄂伦春自治旗诺敏镇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全文包括诺敏镇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elc.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诺敏镇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470-5946089)。

一、总体情况

2025年,诺敏镇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及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立足农牧林交错等多民族聚居的地域实际,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与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构建“组织健全、流程规范、渠道多元、监督有力”的工作体系,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重点公开国土空间规划等核心信息,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2条,较2024年增长56.7%。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建立“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全流程闭环机制,明确各环节办理时限与责任主体,确保申请“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全年无超期答复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规范信息制作、审核、发布全流程,对拟公开信息实行“部门初审+党政办复审+分管领导终审”三级审核,全年未发生信息失泄密事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整合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集约化平台、鄂伦春自治旗政府门户网专栏、“诺敏发布”微信公众号、村公示栏等线上线下渠道,针对农牧民群体特点,新增“大喇叭播报”宣传形式,确保信息传递“无死角”。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权重占比10%,每季度开展专项督查,邀请3名村老党员、2名企业代表担任政务公开监督员,全年开展社会评议2次,整改问题12项,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96.8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群众满意度反馈:公开内容多为政策原文、会议通知等通用信息,涉农补贴明细等群众高频关切内容公开不及时、不具体,实用性不强;

2.行业主管部门反馈:镇政府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照搬上级模板,未结合镇域实际细化分类,如未单独设置“农牧林补贴”等特色栏目,群众查找信息需跨多个栏目筛选,效率较低

3.司法领域监督反馈:公开与保密“衔接失衡”,公开的低保人员名单包含完整身份证号、家庭住址。

(二)创新性改进情况

1.锚定群众需求,打造“精准化+便捷化”公开体系组建由镇干部、村居联络员、志愿者组成的“需求采集专班”,通过入户走访等形式,收集群众公开需求,将涉农补贴全流程等内容纳入“优先公开、详细公开”范畴。

2.对标行业标准,构建“规范化+深层次”公开格局推行“村级公开专人负责制”,每个嘎查村明确1名专职信息员,建立“村级公开月督查、季通报、年考核”制度,对更新不及时、内容不规范的村居,由镇纪委约谈村干部;

3.紧扣司法要求,筑牢“合规化+低风险”公开底线

明确“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界定标准,列出“个人隐私”等6类不公开清单;对涉及个人信息的公开材料,实行“全脱敏”处理(隐去身份证号等)。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鄂伦春自治旗诺敏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