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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9 来源:鄂伦春自治旗林业和草原局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全文包括总体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举报投诉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处理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鄂伦春自治旗林业和草原局联系(电话:0470-5622143)。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鄂伦春自治旗林业和草原局根据部门工作职能,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日常工作议事日程,公示需要公开信息,发挥政务公开作用,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聚焦林草领域政策落实、权力运行、民生关切等关键环节,精准梳理公开清单,优化公开流程,丰富公开载体。通过政府网站、官方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核心政务信息,同步强化政策解读与舆情回应,确保公开信息权威、准确、易懂。2025年度,累计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公告2件,主动公开行政许可事项216件、行政处罚事项153件,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提效能,切实提升政务服务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畅通申请渠道、规范办理流程,但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相关事项办理记录。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结合林草工作实际,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归档等全流程管理制度,明确信息公开范围、责任主体和操作标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同时,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持续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功能,推动政府信息管理与公开工作深度融合,实现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全链条高效衔接,保障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化公开平台矩阵,线上依托政府网站、三务公开平台、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全面公开政策法规、财政预决算、重大项目进展、林草资源动态等信息;线下结合政务服务窗口、宣传活动等场景,拓宽信息公开覆盖面。2025年,官方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信息273条,总阅读量达38600余次,有效打通信息公开“最后一公里”,让群众便捷获取权威林草政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科室协同联动、专人专职落实”的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定期开展专项督查与自查自纠,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同时,主动拓宽外部监督渠道,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民意调查、网络舆情监测、企业及社会组织反馈等方式,精准捕捉群众诉求,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处理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问题

1、我局日常事务繁杂,人员紧缺,工作人员身兼多职,工作中难免分身乏术、顾此失彼。

2、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工作,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此认知尚浅。

3、部分信息公布不够及时、更新较慢。信息数量、质量亟待提升。

(二)整改措施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问题,我局将根据旗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查找并纠正问题,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有序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队伍建设,提升信息员综合素质,提高工作效率。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扩展宣传范围,深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典型经验、先进做法宣传报道,引导群众主动关心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参与政府信息公开。

3、加大学习培训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抓好领导干部学习培训,提高领导干部驾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广泛开展公务员政府信息公开基本规范培训,全面提高相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4、加大政府信息采集和发布力度,提高信息质量,丰富公开内容。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重点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

5、创新工作方式,拓宽公开渠道。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因地制宜选取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鄂伦春自治旗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