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有关规定编制。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时间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查看(http://www.elc.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鄂伦春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地址: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红旗街1号,邮编:165450,电话:0470-5627267,电子邮箱:wsj-elunchun@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卫健工作部署,紧扣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主线,抓实政治建设、攻坚主责主业、严抓作风廉政,推动全旗卫健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谁公开谁审查、事前审查、全面审查和依法审查”的原则,落实依申请公开制度,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格局。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旗卫生健康委在鄂伦春政务网共主动公开部门动态信息69条,在健康鄂伦春专题专栏公布1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如何申请、怎样办理、答复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关键环节工作要求,为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提供清晰指引。2025年卫健委收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向卫健委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函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对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和工作制度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落实“三审”制度,明确审查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认真开展错敏字、关键字自查,确保发布的信息表述规范、内容准确,无失密泄密事件发生。明确公开类别、内容、责任部门、发布时间和发布渠道,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四)平台建设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专栏设置了健康鄂伦春专栏,在部门动态中发布我委重点信息,方便公众了解健康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明确由旗卫健委主任为组长,各股办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卫健委办公室,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对卫健委政务公开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先审批、后发布”“一事一审”的原则,在公开政府信息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拟公开政府信息是否涉密进行审核把关。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委年度目标绩效管理内容,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的作用,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3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工作能力有待加强;二是公开数量、公开范围、公开方式等方面仍存在不足;三是公开渠道比较单一。
改进措施:针对前期问题,我委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施策,扎实推进整改提升,一是强化能力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开展专题培训,围绕信息公开条例、政策解读规范、保密审查要求等内容,组织信息公开岗位人员开展集中培训。细化信息公开工作分工,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审核、发布、回应等全流程工作,提升工作专业化程度。二是优化公开内容,提升公开质效。全面梳理卫健领域重点工作,将群众关切的医疗卫生服务、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民生项目实施、行政执法公示等内容纳入公开范畴,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三是拓宽公开渠道,畅通传播路径。在政务服务大厅、医疗机构门诊大厅等场所设置信息公开查阅点,摆放宣传手册、政策汇编等资料,为办事群众提供线下查询服务;联合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机构,通过村(居)委会公示栏、微信群等渠道,将信息公开延伸至“最后一公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鄂伦春自治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