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扎敏乡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旗委、旗政府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位列外的工作原则,落实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有力促进了政府履职能力。
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托扎敏乡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贯彻落实旗委旗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先后多次对“三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培训和部署,明确政务公开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目标,研究落实工作措施,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一是着眼于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在今年由于机构改革科室负责人调整变动的基础上,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各科室、各部门”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健全公开制度。我乡结合实际,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涵盖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二)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坚持规范透明运行。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我乡建立健全了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重要政策专家解读机制,依法公开行政权力运行、公共资源配备、年度报告、干部任用、考核奖惩等政府信息,做到了及时有效发布、回应公众关切,正确引导舆情。
(三)完善政务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一是积极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采取多种渠道,完善宣传栏、明白卡等公开方式,重点公开了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专项资金使用、审计信息使用、公共资源配置等大众关切的政府信息。二是积极探索政务公开形式、渠道,我乡依托“互联网+”模式通过三务公开信息平台、鄂伦春政务网、鄂伦春党建之声、鄂伦春电视台、鄂伦春报、鄂伦春发布、等多媒体平台,及时公开群众关心、切实所盼的信息。二是积极探索网络问政,加强与公众互动交流,密切关注网友在鄂伦春政务网“政民互动”和“意见征集”里提出的诉求,并积极给予解答。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80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政务公开监督机制还不健全,公开的内容、服务能力和规范性方面还有待提高。
今后,一是进一步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力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和抽查,特别是对部分进度相对迟缓和公开信息不完整的部门加大督查和曝光力度。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协调会商、监督评议、虚假信息澄清等政务公开配套制度,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和管理。
托扎敏乡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