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旗财政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开展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就我局2020年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及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的重要日程,做到抓政务公开与抓财政各项目标任务一起部署,共同落实。在我局局长调整的情况下,及时对鄂伦春自治旗财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整,并进一步明确了每个人员的工作职责。在“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股室具体承办的要求下,形成了干部职工配合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二、公开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对上级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政策在我旗政务网公示的不够及时;二是股室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足。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局办公室将每半个月核定收文内容,及时提醒股室将上级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政策等转发并公示。二是我局将在2021年组织一次政务公开内容的专项培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旗财政局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鄂伦春自治旗财政局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