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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2 来源:鄂伦春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时间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查看(http://www.elc.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鄂伦春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向阳街193号,邮编:165450,电话:0470-5625671,电子邮箱:elcqgs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鄂伦春自治旗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完善信息公开模式,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服务性进一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方面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29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106条,三务公开平台发布政务公开信息数58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72条。我局对《条例》规定应予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务信息,坚持高质量高标准,坚决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确保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全面

一是权力配置信息全面公开。系统梳理本单位行政权力目录、公共服务清单、权责清单及中介服务事项并上网公布,做到“所有权力一单清”。

二是权力运行过程全面公开。从决策前期的意见征集、决策过程的调研座谈、决策出台后的合规审核、到执行过程中的审批公开、备案公开、监管公开、执法公开、处罚公开和结果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特殊事项外,全部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本单位2022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全面优化网上服务及办事流程,公开全部办理流程图,极大地提升了政务信息的便民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根据市政务公开办要求,及时对本单位的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调整、完善,确保信息公开目录更加优化便民。

(五)监督保障方面

高度重视省、市及第三方测评问题通报,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及时、准确补充完善重点栏目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7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9

行政强制

                               6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力量薄弱,市场局并未配备专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面对要求越来越高、任务越来越重的政务公开工作,目前的经办人员本身就肩负着单位大量事务性工作,难以抽出精力来专门研究;二是信息公开考评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目前上级各个部门只负责检查通报,而没有给出明确而细致的解决方案,并且缺乏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难以调动各个层级完成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三是信息工作考核对政策解读方面的要求不够科学,对于级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工作定位就是执行上级政策法规,即便是本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也多是依据或参照上级规定而制定,本级确实没有能力、也没有权限去完成严谨而精细的政策解读工作。

改进措施: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克服困难,主动作为,对标先进,改进提升,不断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29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106条,三务公开平台发布政务公开信息数58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72条。

(二)本单位2022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用。

鄂伦春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