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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来源:鄂伦春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时间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查看(http://www.elc.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鄂伦春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向阳街193号,邮编:165450,电话:0470-5625671,电子邮箱:elcqgsj@163.com。

2024年,鄂伦春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指示,我局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在上一年度工作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在本年度不断完善各项相关制度,不断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着力打造服务型机关,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现将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鄂伦春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1条,完成了权责清单及行政许可结果、行政处罚信息、重点领域信息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定期发布食药抽检及各类商品抽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方面

2024年度,我局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办结0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结合本部门年度工作重点,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作好重点工作的要点梳理,并根据部门职责变化及时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政务公开有关工作要求,持续加强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坚持做好本部门政务信息及时更新、热点事件回应和日常维护工作,保证公开质量。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办公室认真对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切实落实政务信息公开相关任务。同时,加强日常的监督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专职人员方面。针对国务院办公厅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制定出台很多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文件,目前缺乏专业知识学习,对一些政务公开文件理解贯彻不够深入。二是对一些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民生领域、重点领域和政策解读等信息公开还有待提高。

改进情况:一是将通过开展集中学习以及积极参加培训,深入学习政策文件,提高专职人员业务水平,确保切实落实文件要求。二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不断探索主动公开渠道,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鄂伦春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鄂伦春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