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鄂伦春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鄂伦春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来源:鄂伦春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时间期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查看(http://www.elc.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鄂伦春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向阳街193号,邮编:165450,电话:0470-5625671,电子邮箱:elcqgs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1条。食品药品监管情况和企业设立变更情况等均及时在县政府网站专门模块公开。公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公示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方面

按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明确申请、办理、时限、收费等关键环节工作要求以及规范答复格式、流程,为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提供清晰指引,确保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流程。通过在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市场监管相关工作信息,在食品安全专栏及时公开食品药品安全抽检及行政处罚信息、工作动态等内容,方便公众了解市场监管工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我局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扩大信息发布范围,方便公众认识了解我单位工作情况,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坚持做好平台安全管理工作,建立规范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工作准确落实,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五)监督保障方面

优化信息公开审查流程,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机制,健全政府信息依法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相关股室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强弱不一,对信息公开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信息公开做的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和网上服务能力建设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公开内容不够完善全面,干部职工对于相关政策解读形势不够丰富,对于政策解读多以文字解释为主,挖掘深度和可阅读性有待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信息联络人员与业务股室的衔接与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二是加强干部职工对于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的培训教育。全面提升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意识,对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培训,以提高业务水平和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3年度,鄂伦春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二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

我局在本年度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职责范围,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要求,不断规范公开内容、拓宽公开形式、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确保公开的信息全面及时,内容完整准确,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鄂伦春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