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五十条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下发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结合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进行撰写。
报告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时间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查看(http://www.elc.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鄂伦春自治旗吉文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鄂伦春自治旗吉文镇中央路1号,邮编:165463,电话:0470-5936912,电子邮箱:jwzdz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鄂伦春自治旗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公开要求和公开内容,通过网上公开和线下公开的形式进行发布,共制作和主动发布各类信息174条,主要包含全年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情况。12345政务服务热线共办结工单58件,办结率100.00%。实时公开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政府工作信息,更好的行使监督权力,打通网上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目前尚未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完善政务信息管理制度,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确保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落实到位。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充分运用旗政府门户网站和鄂伦春自治旗三务公开信息平台及时有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和广泛性。二是进一步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作用,加快构建定位清晰、协同联动、监管有力的政务新媒体体系,充分利用“鄂伦春吉文发布”微信公众平台,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力度,全年通过微信公众号“鄂伦春吉文发布”推送各类信息793条,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发布新闻稿件84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监督保障,提升政务公开效能建设。一是抓好队伍建设,成立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人员,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不断引导各部门着力解决政务公开的薄弱环节和瓶颈问题。三是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内容以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为主,以会代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工作能力及责任感。四是强化监督检查,积极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进一步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群众知晓度不够高,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2023年将积极采取改进措施,切实有效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改进措施: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多样化,在保证信息质量、时效的基础上,将大量的政府数据以照片、图形、图表等形式展现出来,使信息更生动、直观,帮助公众更好地理解政策内容,理解数据背后的含义。二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定期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提供法律法规、信息管理技术、媒体沟通技巧等方面的专业培训和教育,提升专业知识和技能。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团队建设,促进沟通和协作,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完成情况
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完成情况。本年度我镇未产生规范性文件;政务信息向社会全面公布,公开内容做到全面真实,公开方式做到及时便捷,办事结果做到公平公正,做到方便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方便群众监督加强政策解读工作;提升依申请公开规范化办理工作,提升信息质量和时效性,推动政策文件精准推送等方面。
鄂伦春自治旗吉文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