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五十条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下发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结合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进行撰写。报告内容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报告所列数据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数据,核定时间点为2024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elc.gov.cn/)查看。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鄂伦春自治旗吉文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鄂伦春自治旗吉文镇中央路1号,邮编:165463,电话:0470-5936912,电子邮箱:jwzdz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鄂伦春自治旗吉文镇人民政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政府文件、政策解读、工作动态等内容,及时传达政府的工作思路和政策方向,聚焦群众关心热点内容,公开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民生保障政策落实情况,以及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等资金信息。共发布各类信息93条,主要包含全年党务公开41条、政务公开39条、财务公开13条。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办结工单188件,办结率100.00%。实时公开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群众能够及时、全面地获取政府信息,更加充分地行使监督权利。持续强化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建设,着力破除服务梗阻,打通网上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来自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发生。经全面梳理与核查,尚未发现存在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却未予以公开的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吉文镇人民政府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秉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审查,坚决杜绝公开信息涉密、涉密信息公开的情况。不断完善政务信息管理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有力推动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流程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充分依托鄂伦春自治旗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旗三务公开信息平台,高效、及时公开政府信息,致力于提升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与覆盖范围,确保公众能够在第一时间获取全面、准确的政务信息。二是持续强化政务新媒体的功能与作用,全力构建定位精准、协同高效、监管有序的政务新媒体体系。重点发挥“鄂伦春吉文发布”微信公众平台的传播优势,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深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2024年,通过“鄂伦春吉文发布”微信公众号累计推送各类信息达542条,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发布新闻稿件46条,有效拓宽了信息传播渠道,增强了信息传播的影响力,为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加强与公众沟通交流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内部监督。定期对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督促各部门认真履行信息公开职责。二是外部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设立监督电话、意见箱等方式,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不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人员培训。定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熟练掌握信息公开的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不够,存在公开信息侧重于常规工作和政策文件,而对一些群众关心的民生领域具体实施情况、财政资金使用细节等公开不够详细深入;二是互动反馈机制不完善,群众在获取信息后,向政府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咨询,有时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回复和处理,导致群众参与政务公开积极性不高,互动沟通不够顺畅。
改进情况:针对以上问题,2025年吉文镇积极采取改进措施,切实有效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升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对公开目录进行全面梳理和细化,明确各领域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和标准,确保应公开尽公开。重点加大对民生领域、财政预决算、重大项目建设等群众关注度高的信息公开力度,详细公开政策解读、实施过程和结果等内容。二是完善互动反馈机制,建立互动反馈台账,安排专人负责收集和整理群众的意见、建议和咨询,及时转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群众,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鄂伦春自治旗吉文镇人民政府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鄂伦春自治旗吉文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4日